补偿协议书

时间:2025-10-02 09:49:24
补偿协议书【精】

补偿协议书【精】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协议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签订协议能够保证双方合作愉快。那么什么样的协议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补偿协议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补偿协议书1

甲方:XXXX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XXXX以下简称乙方

20xx年08月07日,乙方在帮甲方领材料时,不慎脚遭碰到导槽受了伤,经治疗目前已基本痊愈,乙方出院已三个多月。伤者XXX提出双方协商解决这次受伤事故,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提出受伤不大,现经治疗已基本痊愈,不影响以后正常生活和工作,不愿申报和自愿放弃工伤评级、认定及劳动能力鉴定等。

二、乙方要求甲方支付一次性补偿住院生活补补助、医药费、生活费、营养费、误工费、护理费、车船费、一次性伤残补助、一次性医疗补助、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停工留薪期待遇、后期取钢板等各种费用和可能产生的.后续治疗费共计人民币88985。45元(大写:捌万捌仟玖佰捌拾伍元肆角伍分整),以后不再向甲方以任何理由要求赔偿或补偿任何费用。已经产生的25985.45元医疗、误工费、护理费、生活费、营养费等等各种费用甲方已支付,甲方现实际支付人民币63000元(大写:陆万叁仟元整)给乙方。

三、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乙方领款出具收条后生效。此后甲方对乙方受伤的事不再承担任何责任和任何费用。双方不得以此次受伤事故为由再起任何纠纷,否则违约的一方向另一方赔偿违约金18000元(大写:柒仟元)。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代表:

乙方:

见证人:

  20xx年XX月XX日

补偿协议书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因遂资眉高速公路眉山段建设项目施工需要,需占用处于县镇村民的鱼塘,为保护甲、乙双方权益,保障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根据遂资眉高速公路征地拆迁相关补偿办法、标准以及有关国家、四川省、眉山市关于征地拆迁的政策文件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甲方占用鱼塘,现(甲方)与(乙方)就此事赔偿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还塘依据或原因

由于遂资眉高速公路的建设施工,影响当地河流排水系统不畅,造成县镇村民的鱼塘部分被雨水冲毁,该村民多次阻工,要求重新为其新建同等面积的`鱼塘,建塘标准不低于原有鱼塘(鱼塘均深2米,塘堤高1米两侧按1:1.5放坡、顶宽3米,塘堤护坡M7.5#浆砌片石厚度0.3米)。考虑到工程建设任务紧迫,经友好协商,同意由该村民重新自建鱼塘,甲方出资进行还塘费用补偿。

二、还塘费用补偿内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补偿金额

______________元整。(其中包括:鱼塘开挖、塘堤填筑、塘堤浆砌护坡等全部费用;因甲方已支付鱼塘占地费用,乙方养鱼补偿、鱼塘注水,附属设施等费用不再单独支付。)

四、付款方式、期限

1、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将被占用鱼塘补偿款,共计元,一次性付给乙方,乙方同时向甲方提供有效的票据。

2、甲方延期支付上述补偿款的,应对滞交的部分按同期银行利率支付本金和利息。

五、责任及义务

1、上述费用支付给乙方后,由乙方自行安排处理,其安排处理的方式及后果不再与甲方有任何关系。

2、甲方履行赔偿义务后,就此事处理即告终结,甲乙双方之间不再有任何权利、义务,乙方保证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赔偿费用要求,以后因这次赔偿事故的结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对此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3、本协议在正常的履行过程中,乙方村民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拦甲方施工及正常经营活动,否则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4、协议生效后,双方严格遵守共同履约,如果有一方违约,违约的一方应当向未违约方支付补偿金额20%的违约金。

5、本协议内容甲乙双方已经全文阅读并理解无误,甲乙双方明白违反本协议所涉及后果,甲乙双方对此协议处理结果完全满意。

6、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但在协商或调解期间不得影响甲方正常施工及经营活动。

7、本协议为一次性终结处理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或捺指印后生效,双方当事人各应以此为据,全面切实履行本协议,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纠缠。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偿协议书3

甲方:乙方:乙方为了发展xxx事业,开拓西北区印刷机械市场,拟征用甲方土地开办机械加工厂。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征用甲方土地,被征用土地位于xxx东西六号路南,其四址为东临,南临,西临,北临六号公路道路红线。使用面积为亩(详见测量成果册)。

第二条:甲方保证拥有该宗土地合法的,完整的所有权,其所有权具有完全的排他性,并承诺该宗土地无任何纠纷,其被有偿征用行为经全体村(组)民的一致通过。否则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条:甲、乙双方约定该宗土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每亩元;地上附着物(包括水、电、路以及排污设施)折价元。以上两项共计人民币元。

第四条:付款方式。征地手续经批准并在乙方与xxx国土资源局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后日内付元,土地交接完毕且甲乙双方签订土地交接书后日内付元。

第五条:甲方应确保供水、供电正常,不得无故停电停水(正常检修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按同等村民待遇及时缴纳水、电费用。

第六条:乙方有偿取得该宗土地后使用权后,有合理利用该宗土地的权利;有依法经营管理、建设和用工的自主权;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乙方有与他人合作开发该宗土地的权利;其使用权在使用年限内乙方可以转让、出租、抵押或者用于其他经济活动,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七条:因国家建设或城市规划需要使用该宗土地时,国家所 ……此处隐藏5218个字……p>二、甲方当事人一次性补偿乙方当事人余以义的人身损害赔偿费、护理费、回家治疗费、误工费等一切费用共_______元(人民币_______元整)。

三、乙方当事人在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的医疗费_______元、住院伙食补助费用_______元、住院期间护理费_______元、CT检查费_______元,共_______元,由甲方负责。

四、乙方签订本协议后不再属于甲方的员工,今后发生任何事情与甲方无关。双方永不追究。

五、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自双方签名生效。

甲方:

乙方:

在场家属: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补偿协议书1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主要负责人(委托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据《劳动民法典》、《劳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现甲乙双方自愿协商一致,共同就解除双方解除劳动关系事宜达成以下协议:__________

1、双方同意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解除劳动合同、工薪及福利同时截止。

2、乙方保证本协议书签订之日起一周之内,按照甲方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完毕全部的'交接手续。

3、甲方应当根据《劳动民法典》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第八十七条等相关规定,根据乙方工作年限____年___月入职),支付乙方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关系的补偿,共计______元。

4、乙方按照本协议书的约定办理完毕全部离职手续后,甲方将在劳动合同解除后的____日内,将协议约定的全部补偿金直接划到乙方的工资卡上。

5、甲乙双方一致同意,除本协议约定补偿外,不再向对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6、甲乙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约定,应向对方支付违约金_________元。

7、本协议书1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于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单位盖章)乙方:__________(签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签字)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补偿协议书14

征地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地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根据长沙县三年环保综合整治行动的精神,经县环保、国土、规划、重点办、镇人民政府现场勘查确定,决定在乙方青豪坝下游征收7.41亩(4940平方米)土地,用于新建青山污水处理厂。征收补偿标准按《长沙市政府第103号令)及长沙县[008]16号文件具体实施细则进行补偿,现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如下补偿协议。

一、征地面积

经长沙县测绘队现场测量实际用地面积为7.41亩,计4940平方米。

二、征地补偿费用总计:

1、青苗补偿:7.41亩×1800亩/元=13338元

2、土地征收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3、安置补偿费:7.41亩×12600亩/元=93366元

4、集体设施(水渠水管)补偿:按施工设计要求另议。

三、付款方式:此协议自签订之日起后15个工作日内付清全部费用,由所属三合村民小组代开收据。

四、本协议壹式肆份,镇、村、组、长沙县农村环境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镇政府代表:

青山村村委会代表:

镇国土所代表:

补偿协议书15

甲方:中恒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一、乙方以自己的名义进行投标工作。

二、乙方在进行招标过程中不得有恶意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如因乙方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相应的补偿。

三、甲方保证乙方的利益。因投标价格与实际价格之间造成的差价由甲方给与相应补偿。

四、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1、货物为全新的(原装)产品(含包装等),表面无损坏,且符合相关的包装标准。

2、本合同所指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合同附件的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准,则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如果中华人民共和国没有相关标准的,则采用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3、国内产品或合资厂的产品必须具备出厂合格证。

4、乙方应将所有物品的.有关资料等交付甲方。

五、结算条款:

1、甲方付给乙方的补偿款以人民币的形式向乙方结算。

2、结算时间: 在甲方验收货物合格后,由乙方先向甲方提供有效的销售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在一个月内一次性付给乙方全部货款。

六、违约条款:

1、 甲方未能按时交付补偿款,则向乙方支付补偿款总金额5%的违约金。

2、乙方逾期交付货品,则按货品总金额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3、甲方没有正当理由而拒绝验收货物,则按合同总额的5%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七、其它:

1、本合同共两页,失页或缺页无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合同双方本着遵守合同、讲求信誉、互谅互让的原则执行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的争议,统一由西安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作最终鉴定。货物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元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技术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 邮政编码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法人代表或代理人

公章: 公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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